发表时间:09-04 14:18

9月4日

9月4日,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自10月1日-2015年6月30日,所有在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的独立法人,包括企业法人,外资企业,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,必须向其注册时的工商部门上交2013年年度报告。

(via:sina)

标签:新闻发布会,工商部门,外资企业,工商户,合作社,法人,条例,总局,年度,工商,国家,农民,信息,企业,个体,专业,上交,报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