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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12-08 10:47
最高法判决:“乔丹”损害迈克尔·乔丹姓名权 违反商标法
今日,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乔丹公司对争议商标“乔丹”的注册损害迈克尔·乔丹在先姓名权,违反商标法,撤销一、二审判决,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。法院同时认定拼音商标“QIAODAN”及“qiaodan”未损害乔丹姓名权。(via:央视)标签:迈克尔,法院,最高人民法院,拼音,委员会,姓名权,在先,商标评审,商标法,商标,判令,公司,二审,乔丹,qiaodan,QIAOD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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